HJ T424-2008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
发布时间:2008-04-15 实施时间:2008-07-01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是一种集打印、复印、扫描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办公设备,广泛应用于各种办公场所。然而,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的使用也带来了一定的环境问题,如能源消耗、有害物质排放、噪声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制定了HJ T424-2008标准,对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的环保要求进行了规定。

HJ T424-2008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要求:

1.能源消耗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应具有低功耗、节能的特点。在待机状态下,设备的功耗应不超过1W;在工作状态下,设备的功耗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有害物质排放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应尽量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设备中使用的材料和化学物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禁止使用的物质。设备的有害物质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噪声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的噪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在正常工作状态下,设备的噪声应不超过55dB(A)。

4.其他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应具有易拆卸、易回收、易处理的特点。设备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尽量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生产企业应按照HJ T424-2008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并对产品进行环保性能测试。产品符合标准要求的,可以申请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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