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T338-2007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07-01-09 实施时间:2007-02-01


饮用水是人类生存必需的物质之一,其水质安全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为了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必须对水源地进行保护。本标准规定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二、术语和定义
2.1 饮用水水源地
指供应城镇、农村和工业用水的水源地。

2.2 水源地保护区
指为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而划定的区域。

2.3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指根据水源地的特点和水质保护需要,将水源地划分为不同的保护区域。

2.4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标准
指根据水源地的特点和水质保护需要,制定的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标准。

三、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原则
3.1 按照水源地的特点和水质保护需要,将水源地划分为不同的保护区域。

3.2 按照水源地的水质保护需要,划分不同的保护区域,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3.3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应考虑水源地的地质、水文、水质、水量等因素。

四、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方法
4.1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应根据水源地的特点和水质保护需要,采用综合评价、分级划分的方法。

4.2 综合评价应包括水源地的地质、水文、水质、水量等因素。

4.3 分级划分应根据水源地的水质保护需要,将水源地划分为不同的保护区域。

五、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要求
5.1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应根据水源地的特点和水质保护需要,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

5.2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应考虑水源地的地质、水文、水质、水量等因素,划分不同的保护区域。

5.3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应根据水源地的水质保护需要,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5.4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应与水源地保护规划相结合,形成完整的水源地保护体系。

六、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内容
6.1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应包括水源地的保护区域划分、保护措施、保护管理等内容。

6.2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应根据水源地的特点和水质保护需要,划分不同的保护区域,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6.3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应制定相应的保护管理措施,确保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七、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实施
7.1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应在水源地保护规划编制的基础上进行。

7.2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应根据水源地的特点和水质保护需要,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

7.3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应与水源地保护规划相结合,形成完整的水源地保护体系。

7.4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应制定相应的保护管理措施,确保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相关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2006 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8920-2002 水质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 18921-2002 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GB/T 18922-2002 水源地水质保护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