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T340-2007
清洁生产标准  造纸工业(硫酸盐化学木浆生产工艺)
发布时间:2007-03-28 实施时间:2007-07-01


造纸工业是我国重要的工业部门之一,但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为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清洁生产标准,其中包括了本标准——清洁生产标准 造纸工业(硫酸盐化学木浆生产工艺)。

本标准适用于硫酸盐化学木浆生产工艺,旨在规范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具体要求如下:

1. 废水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必须经过处理后排放,处理后的废水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废气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必须经过处理后排放,处理后的废气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固体废物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 节能减排:生产过程中应采用节能减排技术,减少能源消耗和排放物的产生。

5. 环境监测:生产过程中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6. 培训教育:生产企业应加强员工环保意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和技能水平。

7. 环境管理:生产企业应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的有效实施。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减少造纸工业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促进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1. HJ/T 212-2005 水污染控制标准
2. HJ/T 300-2007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 HJ/T 399-2007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4. HJ/T 397-200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5. HJ/T 397-2007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