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发布时间:2007-07-12 实施时间:2007-08-01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是指在污染源烟气排放口设置监测设备,对烟气排放进行连续、自动、实时监测的技术。该技术可以实现对污染源烟气排放的实时监测和数据采集,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的技术要求、监测方法、监测设备、数据处理和报告等内容。其中,技术要求包括监测的目的、监测的对象、监测的参数、监测的精度和准确度等;监测方法包括监测设备的选择、安装和调试、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处理等;监测设备包括烟气分析仪、采样系统、数据采集器、数据传输设备等;数据处理包括数据校验、数据存储、数据分析和报告等。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包括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烟气流量、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等参数的监测。监测的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苯、甲苯、二甲苯、苯并芘等。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的监测水平,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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