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是指在水污染源排放口或污染物传输途径上设置的监测设备,通过自动采集、传输、处理和存储数据,实现对水污染源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测和数据管理。在线监测系统数据的有效性是保证水污染源监测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保障,因此需要对在线监测系统数据进行有效性判别。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的要求和方法,包括数据有效性判别的基本原则、数据有效性判别的方法和数据有效性判别的结果处理等内容。
数据有效性判别的基本原则包括:数据的准确性、数据的完整性、数据的时效性、数据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可比性。其中,数据的准确性是指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程度;数据的完整性是指数据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缺失;数据的时效性是指数据采集和传输的时间是否及时;数据的连续性是指数据采集和传输是否连续不断;数据的可比性是指数据是否具有可比性,即同一监测点、同一监测参数、同一时间段的数据是否具有可比性。
数据有效性判别的方法包括: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异常检测、数据缺失处理、数据时效性检查和数据比对等。其中,数据质量控制是指对数据采集和传输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控制;数据异常检测是指对数据进行异常值检测和趋势分析;数据缺失处理是指对数据缺失进行插补或剔除;数据时效性检查是指对数据采集和传输的时间进行检查;数据比对是指对同一监测点、同一监测参数、同一时间段的数据进行比对。
数据有效性判别的结果处理包括:数据有效性判别结果的记录和报告、数据有效性判别结果的处理和数据有效性判别结果的应用。其中,数据有效性判别结果的记录和报告是指对数据有效性判别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数据有效性判别结果的处理是指对数据有效性判别结果进行处理,如数据插补、数据剔除等;数据有效性判别结果的应用是指将数据有效性判别结果应用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管理和水环境保护决策中。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数据处理与管理规范
GB/T 18921-2002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协议
GB/T 18922-2002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数据查询与下载协议
GB/T 18923-2002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数据报告格式
GB/T 18924-2002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数据质量控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