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365-2007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二噁英排放监测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07-11-01 实施时间:2008-01-01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焚烧处置是一种常见的处理方式,但焚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和物质,其中二噁英是一种极为有害的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都有很大的危害。因此,对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的二噁英排放进行监测是非常必要的。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设备、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时间、监测数据处理等技术要求。监测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监测点位应当选择在排放口附近,监测频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测时间应当覆盖焚烧设施的正常运行期间和停机期间。

2. 监测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二噁英的监测方法,包括采样方法、分析方法和质量控制方法。采样方法应当选择适当的采样器和采样流量,分析方法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方法,质量控制方法应当包括现场质量控制和实验室质量控制。

3. 监测数据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数据的处理方法,包括数据的计算、处理和分析。监测数据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计算和处理,监测数据的分析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4. 报告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监测报告应当包括监测设备、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时间、监测数据处理和分析等内容,监测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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