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379-200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隔声门
发布时间:2007-12-05 实施时间:2008-02-01


隔声门是一种用于隔音的门,主要用于需要保持安静环境的场所,如会议室、录音棚、音乐厅等。本标准是为了保护环境,减少噪音污染,规范隔声门的生产和使用,制定的技术要求标准。

一、技术要求
1. 隔声门应具有良好的隔声效果,隔声量应不小于35dB。
2. 隔声门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门扇与门框之间的间隙应小于2mm。
3. 隔声门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能,经过10000次开关后,门扇应无变形、无裂纹、无松动现象。
4. 隔声门应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试验方法
1. 隔声量的测试应按照GB/T 8485-2008《建筑隔声试验方法》进行。
2. 密封性能的测试应按照GB/T 7106-2008《建筑门窗密封性能检测方法》进行。
3. 耐久性能的测试应按照GB/T 1034-2008《建筑门窗耐久性能检测方法》进行。
4. 防火性能的测试应按照GB 12955-2008《建筑防火门》进行。

三、检验规则和标志
1. 隔声门应经过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2. 隔声门应在门扇上标注隔声量、防火等级、生产厂家等信息。

四、包装、运输、贮存
1. 隔声门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
2. 隔声门应在运输过程中避免受到重压、碰撞等影响。
3. 隔声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避免受到阳光直射和雨淋。

相关标准:
GB/T 8485-2008 建筑隔声试验方法
GB/T 7106-2008 建筑门窗密封性能检测方法
GB/T 1034-2008 建筑门窗耐久性能检测方法
GB 12955-2008 建筑防火门
GB/T 50378-2019 建筑声学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