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412-200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预拌混凝土
发布时间:2007-12-21 实施时间:200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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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标志产品预拌混凝土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二、规定
2.1 技术要求
2.1.1 原材料
预拌混凝土的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不得使用含有有害物质的原材料。
2.1.2 配合比
预拌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随意改变。
2.1.3 施工性能
预拌混凝土应具有良好的施工性能,包括坍落度、凝结时间、初凝时间、终凝时间等。
2.1.4 强度等级
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1.5 环保性能
预拌混凝土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和规定,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2.2 检验方法
2.2.1 原材料检验
对预拌混凝土的原材料进行检验,包括水泥、骨料、砂、水等。
2.2.2 配合比检验
对预拌混凝土的配合比进行检验,包括水灰比、骨料配合比等。
2.2.3 施工性能检验
对预拌混凝土的施工性能进行检验,包括坍落度、凝结时间、初凝时间、终凝时间等。
2.2.4 强度等级检验
对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进行检验。
2.2.5 环保性能检验
对预拌混凝土的环保性能进行检验,包括有害物质含量、排放标准等。
2.3 标志
预拌混凝土应在包装上标明环境标志产品标志。
2.4 包装
预拌混凝土应采用环保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2.5 运输和贮存
预拌混凝土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晒、防冻。
相关标准:
GB/T 25177-2010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泥
GB/T 14684-2011 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标准值
GB/T 50204-201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17671-1999 混凝土质量检验标准
GB/T 3097-2012 混凝土用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