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标志产品飞碟靶的生产、检验和使用。
二、分类
飞碟靶按照材质分为木质飞碟靶和塑料飞碟靶。
三、要求
1. 木质飞碟靶应选用优质松木或柳木,无裂纹、无疵点、无虫眼、无霉斑、无腐朽现象。
2. 塑料飞碟靶应选用聚丙烯或聚乙烯等优质塑料,无毒、无异味、无色差、无气泡、无变形现象。
3. 飞碟靶的直径应为20厘米,厚度应为2.5厘米。
4. 飞碟靶的重量应为200克左右。
5. 飞碟靶的颜色应为蓝色或绿色。
6. 飞碟靶的表面应平整,无毛刺、无凹凸不平现象。
7. 飞碟靶的边缘应圆滑,无锋利边缘。
8. 飞碟靶的耐用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木质飞碟靶:经过100次射击后,表面无裂纹、无疵点、无虫眼、无霉斑、无腐朽现象。
(2)塑料飞碟靶:经过100次射击后,表面无裂纹、无疵点、无气泡、无变形现象。
四、试验方法
1. 耐用性试验:将飞碟靶固定在射击台上,用标准气枪或标准手枪进行射击,每次射击距离为10米,每个飞碟靶进行100次射击。
2. 其他试验方法参照GB/T 2828.1-2012《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比例抽样计划的程序》。
五、检验规则
1. 检验应在飞碟靶生产完成后进行。
2. 检验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
3. 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六、标志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飞碟靶,可以在其包装上标注“环境标志产品”。
七、包装、运输和贮存
1. 包装:飞碟靶应采用环保材料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运输:飞碟靶应采用环保运输方式,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贮存:飞碟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
相关标准
GB/T 2828.1-2012 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比例抽样计划的程序
GB/T 2918-1998 塑料制品 试样制备
GB/T 1033.1-2008 塑料 第1部分:试验方法总则
GB/T 1033.2-2008 塑料 第2部分: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
GB/T 1033.3-2008 塑料 第3部分:硬度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