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127-2003
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行业(猪轻革)
发布时间:2003-04-18 实施时间:2003-06-01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制革行业(猪轻革)的生产过程中,包括原料利用、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废渣等方面的要求。

二、术语和定义
2.1 制革行业(猪轻革):指利用猪皮制作轻质革的行业。
2.2 清洁生产:指在生产过程中,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改进产品设计、提高资源利用率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资源消耗的生产方式。
2.3 原料利用率:指生产过程中原料的利用率,包括猪皮的利用率、化学品的利用率等。
2.4 废水:指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含有污染物的水。
2.5 废气:指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含有污染物的气体。
2.6 废渣: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三、要求
3.1 原料利用
(1)猪皮的利用率应达到90%以上。
(2)化学品的利用率应达到80%以上。

3.2 生产工艺
(1)应采用低污染、低能耗的生产工艺。
(2)应采用封闭式生产工艺,减少废气排放。
(3)应采用循环水系统,减少废水排放。

3.3 废水
(1)废水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2)废水应进行预处理,去除重金属、油脂等污染物。
(3)废水应进行二次利用,如用于生产过程中的清洗等。

3.4 废气
(1)废气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2)废气应进行处理,去除有害气体。
(3)废气应进行回收利用,如用于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等。

3.5 废渣
(1)废渣应分类收集,如废皮、废碱等。
(2)废渣应进行资源化利用,如废皮可用于生产肥料等。

四、检测方法
4.1 废水、废气、废渣的检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2 原料利用率的检测应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五、标志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企业,可获得“清洁生产标志”。

相关标准
GB 30486-2013 制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9633-2005 制革工业清洁生产评价指南
GB/T 19634-2005 制革工业清洁生产技术要求
GB/T 19635-2005 制革工业清洁生产管理指南
GB/T 19636-2005 制革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