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130-2003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
发布时间:2003-08-11 实施时间:2003-09-01
HJ/T 130-200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循科学性、公正性、可操作性、可预测性、可比性、可持续性等原则,同时应当考虑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影响。
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方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公众参与、专家评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等程序,同时应当采用系统分析、模型模拟、风险评估等方法进行评价。
3.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和要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包括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措施等内容,同时应当考虑环境风险、生态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4.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报告编制和审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规划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措施等内容,同时应当注重报告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审批机关应当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和评估,同时应当公开审批结果和意见。
5.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和评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相关标准
GB/T 15605-1995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导则
GB/T 50325-2010城市规划设计规范
GB/T 51161-2016区域规划编制规范
GB/T 51162-2016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GB/T 51163-2016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