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是指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规划建设的区域,其建设和发展对环境影响较大。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需要对开发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标准就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导则进行了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要求,包括评价的目的、原则、范围、对象、时机、程序等。评价的目的是为了评价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对环境的影响,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评价的原则包括科学性、公正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可预测性等。评价的范围包括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经济环境等。评价的对象包括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各个环节和阶段。评价的时机包括规划前、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等不同阶段。评价的程序包括前期调查、评价分析、环境影响预测、环境保护措施、监测和评价报告编制等。
本标准还规定了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的评价内容。自然环境评价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评价。人文环境评价包括文化遗产、景观、社区、人口等方面的评价。社会经济环境评价包括经济、社会、交通、能源等方面的评价。
本标准还规定了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包括前期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环境保护措施、监测等方面的方法。前期调查包括环境基础资料调查、环境敏感性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等。环境影响预测包括定量预测、定性预测等。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等。监测包括环境质量监测、环境影响监测等。
本标准还规定了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要求,包括报告的组成、格式、内容等方面的要求。报告的组成包括封面、目录、摘要、评价结果、评价过程、参考文献等。报告的格式包括文字、表格、图表等。报告的内容包括前期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环境保护措施、监测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还规定了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要求,包括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监测方案的制定、监测数据的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T 15618-1995 城市规划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GB/T 17980.1-2000 环境影响评价术语
GB/T 18883-200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GB/T 18920-2002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规范
GB/T 20381-200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