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62-2001
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
发布时间:2001-06-04 实施时间:2001-08-01


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是指用于饮食业厨房油烟净化的设备,包括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风机、油烟管道等。本标准适用于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护。

一、技术要求
1. 油烟净化器应具有良好的油烟净化效果,能够有效去除油烟中的颗粒物和有害气体。
2. 油烟净化器的材质应符合卫生标准,易于清洗和维护。
3. 油烟净化器应具有自动清洗和自动排污功能,能够自动清洗油烟净化器内部的油污和杂物,并将排出的污水排入污水管道。
4. 油烟净化器应具有自动监测和报警功能,能够自动监测油烟净化器的运行状态,并在出现故障时及时报警。
5. 油烟净化器的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满足饮食业厨房的油烟排放量。
6. 油烟净化器的噪声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应对周围环境和人体造成噪声污染。
7. 油烟净化器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能够保证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二、检测技术规范
1. 油烟净化器的检测应在正常使用状态下进行,检测前应先清洗设备内部的油污和杂物。
2. 检测应包括油烟净化效率、风量、噪声等指标的测试。
3. 检测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设备和方法,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本标准的要求。
4. 检测报告应详细记录检测过程、检测结果和评价结论,并加盖检测机构的公章。

相关标准
GB 18483-2001 餐饮油烟排放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物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58-2014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 50067-2017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