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105-202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
发布时间:2020-02-28 实施时间:2020-02-28


医疗机构是人们生命健康的守护者,但在医疗过程中也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如果不加以处理和管理,将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为了保障环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国家对医疗机构的排污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管理,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证才能进行排污活动。HJ 1105-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就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和核发,保障环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和核发。

2.术语和定义:本标准列出了与医疗机构排污许可证相关的术语和定义,以便于理解和应用。

3.申请材料:医疗机构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管理方案、污染物排放清单、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图等。

4.技术要求:医疗机构在排放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时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和要求,同时需要采取相应的污染物治理措施,确保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管理措施: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环境监测和数据管理,定期开展环境自查和评估,及时报告环境问题和事故,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6.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的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追责。

相关标准:
GB 3096-2008 环境噪声标准
GB 18484-2014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
HJ 212-2017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HJ 205-2016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HJ 535-2020 医疗废物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