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146-2020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平台建设(试行)
发布时间:2020-11-24 实施时间:2020-11-24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生态保护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我国于2017年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国家战略,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保护和监管等方面的任务。为了更好地实现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管技术平台。

本标准旨在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平台的建设,提高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具体要求如下:

1. 基本原则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平台的建设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可持续性的原则,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2. 功能模块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平台应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等功能模块,具体功能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包括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标准、划定方法、划定结果等。

(2)监测:包括生态保护红线的监测指标、监测方法、监测数据等。

(3)评估:包括生态保护红线的评估指标、评估方法、评估结果等。

(4)预警:包括生态保护红线的预警指标、预警方法、预警结果等。

(5)管理:包括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机制、管理措施、管理效果等。

3. 数据标准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平台应遵循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比性。

4. 数据共享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平台应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交换,提高数据的利用效率和价值。

5. 安全保障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平台应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相关标准
- GB/T 30967-2014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规范
- GB/T 30968-2014 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技术规范
- GB/T 30969-2014 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技术规范
- GB/T 30970-2014 生态保护红线预警技术规范
- GB/T 30971-2014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