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42.5-2020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五部分 近岸海域生物质量监测
发布时间:2020-12-26 实施时间:2021-03-01
近岸海域生物质量监测是指对近岸海域生物资源进行定量和定性的监测,以了解近岸海域生物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生长发育状况、生态环境质量等情况,为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资源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近岸海域生物质量监测的监测内容包括水生生物种类、数量、分布、生长发育状况、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内容和监测目的选择合适的方法,包括定量和定性方法。监测频次应根据监测目的和监测内容确定,一般应每年进行一次监测。监测数据处理应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包括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分析和数据评价等方面。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目的、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结果和分析、监测数据处理和评价等方面。
近岸海域生物质量监测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包括《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等。监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监测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相关标准
- HJ 442.1-2020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海水质量监测
- HJ 442.2-2020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二部分:海底沉积物质量监测
- HJ 442.3-2020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海洋生态系统监测
- HJ 442.4-2020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四部分:海岸带环境监测
- HJ/T 91-2019 海洋生态系统评价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