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对环境保护设施、环境质量和环境影响评价等进行检查、测试、评估和验收的过程。本标准适用于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基本要求
1.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
2.建设单位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和评估。
3.建设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要求,建设和投入使用环境保护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4.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治理和修复。
5.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公开监测结果。
二、程序
1.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竣工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验收。
2.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建设单位的申请后,组织环境保护专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质量和环境影响评价等进行检查、测试、评估和验收。
3.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根据环境保护专家的检查、测试、评估和验收结果,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质量和环境影响评价等进行评价,并作出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4.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将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书发给建设单位,并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方法
1.环境保护专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质量和环境影响评价等进行检查、测试、评估和验收。
2.环境保护专家应根据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要求,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并评估其运行情况和效果。
3.环境保护专家应对建设项目的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并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质量标准进行比较。
4.环境保护专家应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预测进行比较。
四、技术要求
1.环境保护专家应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环境保护专家应具有环境监测和评估的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环境监测仪器和设备。
3.环境保护专家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的技能,能够熟练掌握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技术。
4.环境保护专家应具有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的技能,能够熟练掌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方法和技术。
相关标准
HJ 705-2020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HJ 11.2-201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第2部分:输变电工程
HJ 11.3-201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第3部分:电力工程
HJ 11.4-201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第4部分:水利水电工程
HJ 11.5-201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第5部分:交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