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355-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9-12-24 实施时间:2020-03-04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CODCr、NH3-N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数据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二、术语和定义
2.1 CODCr:化学需氧量(Chemical Oxygen Demand),是指水中有机物质在酸性条件下,通过化学氧化作用所需的氧化剂的量。
2.2 NH3-N:氨氮(Ammonia Nitrogen),是指水中的氨和氨基化合物所含的氮的总量。
2.3 在线监测:指在水污染源排放口或水体中设置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水质参数的变化。
2.4 监测数据:指在线监测系统采集到的水质参数数据。
2.5 报警:指在线监测系统检测到水质参数超过设定阈值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6 校准:指在线监测系统对传感器进行的定期检查和调整,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7 维护:指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的定期检查、清洁、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工作,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技术要求
3.1 设计要求
(1)在线监测系统应根据监测对象的特点和监测要求,选择合适的监测参数和监测设备。
(2)在线监测系统应具有自动校准、自动清洗、自动报警等功能。
(3)在线监测系统应具有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处理等功能。
(4)在线监测系统应具有防雷、防水、防腐蚀等防护措施。
(5)在线监测系统应具有可靠的电源保障措施,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3.2 安装要求
(1)在线监测系统应安装在水污染源排放口或水体中,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在线监测系统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保证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在线监测系统应与其他设备和管道隔离,以避免干扰和污染。

3.3 运行要求
(1)在线监测系统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调试和校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在线监测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在线监测系统应按照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在线监测系统应具有自动报警功能,当监测数据超过设定阈值时,应及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四、维护要求
4.1 在线监测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包括检查、清洁、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工作。
4.2 在线监测系统应按照要求进行校准,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3 在线监测系统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存储,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五、数据处理要求
5.1 在线监测系统应按照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包括数据分析、数据比对、数据统计等工作。
5.2 在线监测系统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存储,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3 在线监测系统应按照要求进行数据传输和共享,以便于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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