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356-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9-12-24 实施时间:2020-03-0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是保障水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其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本标准制定了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1. 总则
本标准适用于CODCr、NH3-N等水质参数的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判别是指对监测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判断监测数据是否准确、可靠、合理,以保证监测数据的有效性。

2. 数据有效性判别方法
2.1 数据有效性判别方法应包括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和数据分析等环节。
2.2 数据质量控制应包括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处理等环节,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3 数据处理应包括数据校正、数据补偿和数据修正等环节,确保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4 数据分析应包括数据统计、数据分布和数据趋势等环节,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3. 数据有效性判别要求
3.1 监测数据应具有可追溯性和可重复性,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2 监测数据应具有合理性和可比性,确保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3.3 监测数据应具有稳定性和一致性,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3.4 监测数据应具有时效性和实时性,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4. 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要求
4.1 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应具有高精度、高灵敏度和高稳定性,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 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应具有高效性、高自动化和高可靠性,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4.3 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应具有高可扩展性、高可维护性和高可升级性,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持续性。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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