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04-2021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池工业
发布时间:2021-11-13 实施时间:2022-01-01
电池工业是一种高污染行业,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电池工业排污单位需要进行自行监测。本标准旨在规范电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技术要求和方法,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 废水监测
电池工业排污单位需要对废水进行监测,监测项目包括COD、BOD、SS、NH3-N、TP、TN、Cu、Zn、Pb等。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监测数据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2. 废气监测
电池工业排污单位需要对废气进行监测,监测项目包括SO2、NOx、CO、VOCs等。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监测数据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3. 固体废物监测
电池工业排污单位需要对固体废物进行监测,监测项目包括重金属、有机物等。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监测数据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4. 监测数据处理和报告
电池工业排污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对监测数据进行处理和报告。监测数据应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给环保部门,并保存相关监测记录和报告。
相关标准
- HJ 205-2017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 HJ 212-2017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HJ 571-2010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 HJ 633-2012 污染物排放标准
- HJ/T 397-2007 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