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08-2021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
发布时间:2021-11-13 实施时间:2022-01-01


有色金属工业是指以有色金属为原料,通过冶炼、加工等工艺生产各种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的行业。再生金属是指通过废旧金属的回收再利用,生产出新的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需要对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的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排污单位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自行监测体系,对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监测数据和报告。

本标准规定了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污染物排放的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数据处理和报告要求等内容。其中,监测项目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测;监测方法包括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等方法;监测频次应根据排放量、污染物种类和环境敏感性等因素确定;监测数据处理和报告要求包括监测数据的处理方法、监测数据的报告内容和报告形式等。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监测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为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促进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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