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生态环境档案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为了规范生态环境档案的著录工作,提高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效率,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了《生态环境档案著录细则》(HJ 9-2022)。
本标准适用于生态环境档案的著录工作,包括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评估、生态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档案。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档案著录的基本要求、著录项目、著录规则和著录格式,以及档案著录的质量控制要求。
生态环境档案著录的基本要求包括:准确、完整、规范、可检索、可利用。其中,准确和完整是档案著录的基本要求,规范是保证档案著录质量的前提,可检索和可利用是档案著录的最终目的。
生态环境档案著录的著录项目包括:档案名称、档案编号、档案类别、档案时间、档案单位、档案责任者、档案来源、档案摘要、关键词、主题词、档案附注等。其中,档案名称、档案编号、档案类别、档案时间是档案著录的基本项目,其他项目根据需要进行著录。
生态环境档案著录的著录规则包括:统一规范、科学合理、简明易懂、便于利用。其中,统一规范是保证档案著录一致性的前提,科学合理是保证档案著录准确性的基础,简明易懂是保证档案著录可读性的要求,便于利用是保证档案著录可利用性的目的。
生态环境档案著录的著录格式包括:纸质档案著录格式和电子档案著录格式。其中,纸质档案著录格式应符合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档案著录规则》(GB/T 16147-2012)的要求,电子档案著录格式应符合国家档案局制定的《电子文件档案著录规则》(GB/T 33538-2017)的要求。
生态环境档案著录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著录质量检查、著录质量评估、著录质量改进。其中,著录质量检查是保证档案著录准确性的手段,著录质量评估是保证档案著录质量的方法,著录质量改进是保证档案著录持续改进的措施。
相关标准
GB/T 16147-2012 档案著录规则
GB/T 33538-2017 电子文件档案著录规则
GB/T 33539-2017 电子文件档案管理规范
GB/T 33540-2017 电子文件档案存储规范
GB/T 33541-2017 电子文件档案检索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