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44-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发布时间:2022-04-27 实施时间:2022-07-01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是一种高污染、高能耗的行业,其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排放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本标准制定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以规范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过程中的排放监测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稀有稀土金属冶炼企业的自行监测工作,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监测。监测内容包括污染物种类、浓度、流量等指标。监测频次应根据企业的生产情况和排放特点确定,但至少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监测要求。

废气监测应包括主要污染物的浓度、流量、温度、湿度等指标。废气监测方法应选择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方法,如在线监测、间歇监测等。废气监测数据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以便企业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废水监测应包括主要污染物的浓度、流量、pH值、温度等指标。废水监测方法应选择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方法,如在线监测、间歇监测等。废水监测数据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以便企业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固体废物监测应包括废物种类、数量、处理方式等指标。固体废物监测方法应选择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方法,如称重、抽样等。固体废物监测数据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以便企业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和排放。

本标准还规定了监测数据的处理和报告要求。监测数据应及时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数据、监测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报告应及时提交给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

相关标准
- HJ 212-2017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HJ 535-2020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HJ 633-2012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 HJ/T 397-2007 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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