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各行各业都在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印刷工业作为一个重要的污染源,也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则是印刷工业实现减排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监测对象和监测参数
本标准规定了印刷工业排污单位需要监测的对象和参数,包括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对于废水,需要监测的参数包括COD、BOD、SS、NH3-N、TP、TN等;对于废气,需要监测的参数包括SO2、NOx、CO、VOCs等;对于固体废物,需要监测的参数包括重金属、有机物等。
2. 监测设备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印刷工业排污单位需要使用的监测设备和方法,包括废水监测设备、废气监测设备、固体废物监测设备等。同时,还规定了监测设备的校准和维护要求,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监测程序和数据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印刷工业排污单位需要遵循的监测程序和数据处理要求,包括监测计划的制定、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处理、监测报告的编制等。同时,还规定了监测数据的存档和备份要求,以便于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4. 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本标准规定了印刷工业排污单位需要遵循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要求,包括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比性的保证,以及监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等。
5. 监测报告和信息公开
本标准规定了印刷工业排污单位需要编制的监测报告和信息公开要求,包括监测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信息公开的方式和范围等。同时,还规定了监测报告的提交和信息公开的时限和要求。
相关标准
HJ 2052-2017 印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HJ 2124-2018 印刷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HJ 2125-2018 印刷工业废气污染控制标准
HJ 2126-2018 印刷工业废水污染控制标准
HJ/T 300-2007 环境监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