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50-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
发布时间:2022-04-27 实施时间:2022-07-01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不断增加,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为了保障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排污单位需要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进行自行监测。本标准旨在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环境监测术语》(GB/T 17106)中的术语和定义基本一致。
3.监测内容和方法
3.1 工业固体废物监测内容和方法
3.1.1 监测内容
工业固体废物监测内容包括:废物种类、产生量、处理方式、处置量等。
3.1.2 监测方法
工业固体废物监测方法包括:现场监测、样品分析、数据处理等。
3.2 危险废物监测内容和方法
3.2.1 监测内容
危险废物监测内容包括:废物种类、产生量、处理方式、处置量、危险特性等。
3.2.2 监测方法
危险废物监测方法包括:现场监测、样品分析、数据处理等。
4.监测设备和仪器
排污单位应根据监测内容和方法,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和仪器,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5.监测数据处理和报告
排污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监测数据进行处理和报告,并及时上报环保部门。
相关标准
GB/T 17106 环境监测术语
HJ/T 299-2007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HJ/T 300-2007 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HJ/T 299-2017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HJ/T 300-2017 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