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75-2022
失活脱硝催化剂再生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22-12-24 实施时间:2023-04-01


失活脱硝催化剂再生污染控制技术是指对失活的脱硝催化剂进行再生处理,以恢复其脱硝性能,并对再生后的催化剂进行污染控制,以保证其长期稳定运行。本标准主要针对烟气脱硝系统中的失活脱硝催化剂进行再生污染控制技术的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失活脱硝催化剂再生污染控制技术的要求,包括再生工艺、再生设备、再生剂、再生效果评价等方面。其中,再生工艺包括热风再生、蒸汽再生、氧化再生等多种方式,再生设备包括再生炉、再生器、再生装置等多种设备,再生剂包括氨水、氨气、尿素等多种再生剂。此外,本标准还规定了失活脱硝催化剂再生后的污染控制要求,包括氨逃逸、NOx削减效率、SO2/SO3生成等方面。

本标准还规定了失活脱硝催化剂再生污染控制技术的试验方法,包括再生效果评价试验、污染控制试验等。其中,再生效果评价试验主要是通过对再生后的催化剂进行性能测试,评价其脱硝性能是否恢复;污染控制试验主要是通过对再生后的催化剂进行污染控制效果测试,评价其污染控制效果是否符合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烟气脱硝系统中失活脱硝催化剂的再生和污染控制。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再生工艺、再生设备和再生剂,并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试验和评价。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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