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770-2004
高致病性禽流感 监测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04-02-17 实施时间:2004-02-17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监测技术,包括样品采集、实验室检测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禽类、野生鸟类和环境样品的监测。

二、术语和定义
2.1 高致病性禽流感
指由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引起的禽类疾病,具有高度传染性和致死性。

2.2 样品
指用于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的禽类、野生鸟类和环境样品。

2.3 样品采集
指对禽类、野生鸟类和环境样品进行采集和处理的过程。

2.4 实验室检测
指对样品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检测的实验室操作。

2.5 数据分析
指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的过程。

三、样品采集
3.1 禽类样品采集
3.1.1 采集禽类样品时,应选择病死禽、病禽、疑似病禽和接触禽等样品。
3.1.2 采集禽类样品时,应注意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感染。
3.1.3 采集禽类样品时,应采用无菌器具进行采集,并在采集后立即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

3.2 野生鸟类样品采集
3.2.1 采集野生鸟类样品时,应选择病死鸟、病鸟、疑似病鸟和接触鸟等样品。
3.2.2 采集野生鸟类样品时,应注意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感染。
3.2.3 采集野生鸟类样品时,应采用无菌器具进行采集,并在采集后立即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

3.3 环境样品采集
3.3.1 采集环境样品时,应选择禽类密集饲养场、野生鸟类栖息地和禽类屠宰场等可能存在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的场所。
3.3.2 采集环境样品时,应注意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污染。
3.3.3 采集环境样品时,应采用无菌器具进行采集,并在采集后立即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

四、实验室检测
4.1 样品处理
4.1.1 禽类样品处理
禽类样品应进行组织分离或直接提取RNA/DNA等方法进行处理。
4.1.2 野生鸟类样品处理
野生鸟类样品应进行组织分离或直接提取RNA/DNA等方法进行处理。
4.1.3 环境样品处理
环境样品应进行病毒分离或直接提取RNA/DNA等方法进行处理。

4.2 检测方法
4.2.1 PCR检测法
PCR检测法是目前常用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检测方法之一,其灵敏度高、特异性强、操作简便。
4.2.2 病毒分离法
病毒分离法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检测的“金标准”,但操作复杂、耗时长、需要高水平的实验室条件和技术人员。
4.2.3 其他检测方法
还有一些新兴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检测方法,如基于免疫学原理的ELISA检测法、基于质谱技术的MALDI-TOF检测法等。

五、数据分析
5.1 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统计和分析。
5.2 对检测结果异常的样品,应进行复检或重新采集样品进行检测。
5.3 对检测结果阳性的样品,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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