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766-2004
高致病性禽流感 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04-02-17 实施时间:2004-02-17


高致病性禽流感是一种高度传染性、致死性极强的病毒性疾病,对禽类养殖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为了防止疫情的扩散,必须对病死禽畜进行无害化处理。本标准旨在规范高致病性禽流感无害化处理的技术要求,确保处理后的禽畜不会对环境和人类造成危害。

1. 技术要求
1.1 处理方法:本标准规定的处理方法包括高温消毒、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等。处理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确保处理后的禽畜达到无害化处理的要求。
1.2 处理条件:处理过程中应控制温度、湿度、处理时间等条件,确保处理效果。
1.3 处理设备:处理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处理效果。
1.4 处理人员:处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确保处理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

2. 处理程序
2.1 病死禽畜的收集:病死禽畜应及时收集,避免疫情扩散。
2.2 运输:病死禽畜应在密闭的容器中运输,避免疫情扩散。
2.3 处理前准备:处理前应对病死禽畜进行初步处理,如去除羽毛、内脏等。
2.4 处理过程:根据处理方法选择相应的处理设备和处理条件,进行无害化处理。
2.5 处理后处置:处理后的禽畜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处置,避免对环境和人类造成危害。

3. 处理效果评价
3.1 处理效果评价应包括处理前后的病原体检测、处理后的禽畜质量检测等。
3.2 处理效果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处理后的禽畜达到无害化处理的要求。

4. 相关标准
-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 GB/T 19633-2005 畜禽屠宰场卫生标准
- GB/T 19634-2005 畜禽屠宰场设计卫生标准
- GB/T 19635-2005 畜禽屠宰场设备卫生标准
- GB/T 19636-2005 畜禽屠宰场卫生管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