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5052-2001
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
发布时间:2001-09-03 实施时间:2001-10-01
海水养殖是一种重要的水产养殖方式,其生产的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化妆品等领域。为了保证海水养殖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必须对海水养殖用水的水质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海水养殖用水的水质要求,以保证生产的海水养殖产品符合无公害食品的要求。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海水养殖用水的水质要求,包括海水养殖用水的来源、处理、使用等方面。
2. 水质要求
2.1 pH值:6.5-8.5
2.2 溶解氧:≥5mg/L
2.3 总氮:≤2mg/L
2.4 总磷:≤0.1mg/L
2.5 氨氮:≤0.5mg/L
2.6 铜:≤0.01mg/L
2.7 铅:≤0.01mg/L
2.8 汞:≤0.0001mg/L
2.9 其他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限值。
3. 检测方法
3.1 pH值:采用玻璃电极法测定。
3.2 溶解氧:采用氧电极法测定。
3.3 总氮:采用硫酸钾-硫酸铵消解法测定。
3.4 总磷:采用硫酸钾-高氯酸消解法测定。
3.5 氨氮:采用硫酸钾-硫酸铵消解法测定。
3.6 铜、铅、汞: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
3.7 其他有害物质:采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
4. 监测频次
4.1 海水养殖用水的水质应每月监测一次。
4.2 如发现水质不符合要求,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处理。
相关标准
GB 17378-2007 水质标准
GB 11607-1996 水产养殖用水水质标准
NY/T 1967-2010 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NY/T 1968-2010 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规程
NY/T 1969-2010 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