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3501-2019
农业数据共享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9-08-01 实施时间:2019-11-01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农业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和应用已经成为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数据的共享可以促进农业信息化的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了规范农业数据共享的技术标准,保障农业数据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制定本标准。

数据共享的基本要求
1. 数据共享应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护数据提供者的合法权益。
2. 数据共享应遵循数据开放、共享、互用的原则,促进数据的流通和应用。
3. 数据共享应遵循数据标准化、规范化、可重复性的原则,提高数据的质量和可信度。
4. 数据共享应遵循数据安全、保密、可控的原则,保障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数据共享的技术标准
1. 数据格式标准:数据共享应采用统一的数据格式标准,方便数据的交换和共享。
2. 数据接口标准:数据共享应采用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方便数据的访问和使用。
3. 数据元标准:数据共享应采用统一的数据元标准,方便数据的描述和管理。
4. 数据质量标准:数据共享应采用统一的数据质量标准,方便数据的评估和监控。
5. 数据安全标准:数据共享应采用统一的数据安全标准,方便数据的保护和管理。

数据共享的安全保障
1. 数据共享应采用安全加密技术,保障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2. 数据共享应采用访问控制技术,保障数据的可控性和安全性。
3. 数据共享应采用数据备份和恢复技术,保障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恢复性。
4. 数据共享应采用数据审计和监控技术,保障数据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相关标准
- GB/T 35273-2017 农业物联网技术规范
- GB/T 35274-2017 农业物联网数据标准
- GB/T 35275-2017 农业物联网数据安全技术规范
- GB/T 35276-2017 农业物联网数据共享规范
- GB/T 35277-2017 农业物联网数据质量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