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3438.3-2019
村级沼气集中供气站技术规范 第3部分:运行管理
发布时间:2019-01-17 实施时间:20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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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沼气集中供气站是指将多个家庭沼气池的沼气集中处理后,通过管道输送到用户家中供应燃料的设施。为了保证村级沼气集中供气站的正常运行,需要制定相应的运行管理规范。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村级沼气集中供气站的运行管理而制定的。
1. 运行管理组织
村级沼气集中供气站应当设立专门的运行管理机构,明确运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运行管理制度,确保运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 运行管理制度
村级沼气集中供气站应当建立健全的运行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维护制度、应急预案等。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设备运行情况、维护记录、应急处理情况等信息。
3. 运行管理人员
村级沼气集中供气站应当配备专业的运行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同时,应当定期进行培训,提高运行管理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4. 运行管理措施
村级沼气集中供气站应当采取有效的运行管理措施,包括设备巡检、设备维护、安全检查等。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理。
相关标准:
GB/T 50329-2012 城镇燃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50330-2012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331-2012 城镇燃气工程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332-2012 城镇燃气工程建设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GB/T 50333-2012 城镇燃气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