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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环境类长期定位监测站是指为了长期监测农业环境质量而建设的固定监测站点。农业环境类长期定位监测站的建设和运行,对于保障农业生产、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农业环境类长期定位监测站的建设和运行,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要求:
1.基本要求
农业环境类长期定位监测站应当建设在农业生产活动频繁、农业环境质量变化明显的区域,监测站点应当选取在农业生产活动的主要区域和污染源周围。监测站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和运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技术要求
农业环境类长期定位监测站应当具备测量温度、湿度、风速、风向、降雨量、辐射、土壤温度、土壤湿度、土壤盐分、土壤pH值、大气气体浓度等参数的能力。监测站应当具备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和存储的能力,数据采集应当实现自动化、连续化和实时化。监测站应当具备远程监控和故障报警的能力。
3.管理要求
农业环境类长期定位监测站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管理流程。监测站应当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应当及时上传和发布,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透明度。
4.质量保证要求
农业环境类长期定位监测站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仪器设备和检测方法,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监测站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定期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保证监测数据的质量。
5.安全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
农业环境类长期定位监测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设和运行应当保证安全和环境保护。监测站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和环境保护检查和评估。
相关标准:
GB/T 16157-2012 农业环境质量标准
GB/T 17215.321-2008 环境监测用自动站技术要求
GB/T 19587-2004 环境监测质量体系要求和评价方法
GB/T 26572-2011 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和评价方法
GB/T 30485-2013 环境监测数据发布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