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327-2018
绿色食品 鱼糜制品
发布时间:2018-05-07 实施时间:2018-09-01


绿色食品是指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和服务等环节中,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同时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食品。鱼糜制品是一种以鱼肉为主要原料,经过加工制成的食品。本标准适用于鱼糜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等环节。

1.质量要求
1.1 外观要求
鱼糜制品应该外观整齐,色泽均匀,无异味,无霉变、腐败等现象。

1.2 物理指标
鱼糜制品的水分含量不得超过70%,灰分不得超过5%。

1.3 化学指标
鱼糜制品中的硫代硫酸盐不得超过100mg/kg,亚硝酸盐不得超过30mg/kg。

1.4 微生物指标
鱼糜制品中的总菌落不得超过1×10^5CFU/g,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2.安全要求
2.1 食品添加剂
鱼糜制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2.2 农药残留
鱼糜制品中的农药残留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2.3 其他有害物质
鱼糜制品中不得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如重金属、致癌物质等。

3.标签标识
3.1 标签内容
鱼糜制品的标签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3.2 标签标识
鱼糜制品的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标签上的文字、图案应清晰、醒目。

相关标准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1604.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重金属限量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通则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标签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