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749-2018
绿色食品 食用菌
发布时间:2018-05-07 实施时间:2018-09-01
绿色食品是指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中,不使用或最小限度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化学合成肥料、生长调节剂、抗生素、激素等化学物质,以及不使用转基因技术,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食用菌是一种营养丰富、味道鲜美的食品,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为了保证食用菌的质量和安全,制定了本标准。
1. 质量标准
1.1 外观要求
食用菌应该外形完整,无病虫害,无霉斑,无异味,无异色。
1.2 营养成分要求
食用菌应该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成分。
1.3 水分要求
食用菌的水分含量应该在70%~90%之间。
1.4 重量要求
食用菌的重量应该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 安全标准
2.1 农药残留限量
食用菌中农药残留量应该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2 重金属含量限量
食用菌中重金属含量应该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3 微生物指标限量
食用菌中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等微生物指标应该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 生产要求
3.1 种植基质要求
食用菌的种植基质应该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2 种植环境要求
食用菌的种植环境应该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3 种植技术要求
食用菌的种植技术应该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4 采收要求
食用菌的采收应该在成熟期内进行,采收后应该及时处理。
相关标准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种农药残留限量
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重金属限量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通则
GB 4789.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用菌及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