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及猪副产品是我国重要的畜产品之一,其流通管理涉及到食品安全、动物疫病防控等多个方面。为了规范猪肉及猪副产品的流通管理,便于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了《猪肉及猪副产品流通分类与代码》(NY/T 3388-2018)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猪肉及猪副产品的流通分类
本标准将猪肉及猪副产品分为以下六类:
(1)生猪:指未经屠宰的猪。
(2)屠宰猪:指已经屠宰的猪,包括屠宰场屠宰的猪和家庭自宰的猪。
(3)鲜猪肉:指未经加工的猪肉。
(4)熟猪肉:指经过烹调、腌制、熏制等加工处理的猪肉。
(5)猪肉制品:指以猪肉为主要原料,经过加工制成的食品,如火腿、香肠、肉松等。
(6)猪副产品:指猪屠宰后除了猪肉以外的其他部位和产物,如猪皮、猪骨、猪血、猪肠等。
2. 猪肉及猪副产品的代码
本标准为每种猪肉及猪副产品都分配了一个唯一的代码,以便于管理和统计。代码由六位数字组成,前两位表示猪肉及猪副产品的大类,后四位表示具体品种。例如,生猪的代码为010101,其中01表示生猪这一大类,0101表示具体品种。
3. 猪肉及猪副产品的命名规则
本标准规定了猪肉及猪副产品的命名规则,以便于统一命名。命名规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猪肉及猪副产品的大类进行命名,如生猪、屠宰猪、鲜猪肉等。
(2)对于同一品种的猪肉及猪副产品,应使用相同的名称,如猪肝、猪肺、猪心等。
(3)对于不同品种但同一部位的猪肉及猪副产品,应使用相同的名称,如猪蹄、猪脚、猪手等。
相关标准
GB 2733-2015 肉及肉制品通则
GB 16548-2017 猪肉质量等级
GB 18186-2018 猪肉检验规程
GB 14924.1-2010 猪副产品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