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860.12-2016
农药理化性质测定试验导则 第12部分:燃点
发布时间:2016-05-23 实施时间:2016-10-01


燃点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物质自燃所需的最低温度。农药的燃点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农药自燃所需的最低温度。燃点是农药的重要理化性质之一,对于农药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本标准规定了农药燃点的测定方法。

1. 仪器设备
1.1 燃点测定仪
1.2 温度计
1.3 火源

2. 试验条件
2.1 温度:室温(20±5)℃
2.2 湿度:相对湿度不大于85%
2.3 通风:试验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2.4 光照:试验室内应避免阳光直射

3. 试验步骤
3.1 将燃点测定仪加热至(200±2)℃,并保持稳定。
3.2 取一定量的样品,放入燃点测定仪中。
3.3 将温度计插入样品中心,使温度计的感受部位与样品表面齐平。
3.4 关闭燃点测定仪的上盖,使样品与空气隔绝。
3.5 在样品表面点燃火源,使其自燃。
3.6 记录样品自燃时的温度,即为燃点。

4. 数据处理
4.1 燃点的测定结果应取三次试验的平均值。
4.2 若三次试验结果的差异大于2℃,则应再进行三次试验,直至三次试验结果的差异小于2℃为止。

相关标准
GB/T 1539-2002 农药理化性质测定试验通则
GB/T 1538-2006 农药理化性质测定试验 第8部分:燃点
GB/T 1537-2006 农药理化性质测定试验 第7部分:熔点
GB/T 1536-2006 农药理化性质测定试验 第6部分:相对密度
GB/T 1535-2006 农药理化性质测定试验 第5部分: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