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2882.1-2016
农药登记 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第1部分:总则
发布时间:2016-05-23 实施时间:2016-10-01


农药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化学物质,但同时也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因此,为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各国都制定了严格的农药登记制度。而农药登记环境风险评估则是农药登记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农药登记环境风险评估的总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评估的目的:农药登记环境风险评估的目的是评估农药在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为农药的合理使用提供科学依据。

2.评估的原则:农药登记环境风险评估应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可比性、可重复性、透明度和公正性的原则。

3.评估的方法:农药登记环境风险评估应采用综合评估方法,包括实验室试验、田间试验、模型模拟等多种方法。

4.评估的内容:农药登记环境风险评估应包括对农药在环境中的行为、对非靶标生物的毒性、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等内容的评估。

5.评估的程序:农药登记环境风险评估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评估前的准备、评估的实施、评估结果的表达和使用等环节。

6.评估结果的表达和使用:农药登记环境风险评估的结果应以科学、客观、准确的方式表达,并为农药的合理使用提供科学依据。

总之,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农药登记环境风险评估的实施,为农药的合理使用提供科学依据,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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