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5010-2016
无公害农产品 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
发布时间:2016-05-23 实施时间:2016-10-01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化肥和生长调节剂等化学物质,不使用转基因技术,不使用放射性物质,不使用禁用药物和兽药,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且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中不受污染的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需要有良好的种植环境作为基础,因此,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的要求。
1.土壤环境
(1)土壤pH值应在6.5~8.5之间,土壤有机质含量应不低于1.5%。
(2)土壤中重金属含量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
(3)土壤中氮、磷、钾等营养元素含量应符合作物生长需要,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
2.水环境
(1)灌溉水源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
(2)灌溉水质应符合作物生长需要,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
(3)排放废水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3.气候环境
(1)气候条件应符合作物生长需要,不得对作物生长造成不利影响。
(2)气候条件应符合当地气象局发布的气象数据。
4.生物环境
(1)无公害农产品种植地周围应无工业废气、废水、垃圾等污染源。
(2)无公害农产品种植地周围应无农药、化肥等化学物质的污染。
(3)无公害农产品种植地周围应无转基因作物的种植。
相关标准
GB/T 19649-2018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规范
GB/T 19650-2018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指南
GB/T 19651-2018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管理规范
GB/T 19652-2018 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方法
GB/T 19653-2018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