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5030-2016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
发布时间:2016-05-23 实施时间:2016-10-01
: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化肥和生长调节剂等化学物质,采用生态、自然、环保的方式生产的农产品。为了保障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农业部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
该标准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兽药的使用和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1. 兽药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使用经国家批准的兽药,并按照兽药说明书的要求使用。
2. 兽药的使用应当按照兽药的适应症、用药剂量、用药方法和用药期限等要求进行,不得超量使用、滥用或误用兽药。
3. 兽药的使用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包括兽药的名称、用药时间、用药剂量、用药方法、用药对象等信息,并应当保存至少两年。
4. 兽药的存放应当符合兽药说明书的要求,应当存放在专门的兽药柜中,不得与食品、饲料等物品混放。
5. 兽药的残留限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残留限量。
6. 兽药的使用应当遵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要求,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得对人畜健康造成危害。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兽药的使用,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相关标准:
1. GB/T 19633-2011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规范
2.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
4.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
5. GB/T 28000-2011 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