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2976-2016
绿色食品 冷藏、速冻调制水产品
发布时间:2016-10-26 实施时间:2017-04-01
绿色食品是指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和消费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同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食品。冷藏、速冻调制水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后,通过冷藏或速冻方式保存的水产品,如鱼糜、虾糜、蟹肉棒等。
该标准要求冷藏、速冻调制水产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2. 加工过程中应采取卫生措施,确保产品不受污染。
3. 冷藏、速冻调制水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如质量指标、微生物指标等。
4. 冷藏、速冻调制水产品应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信息。
5. 冷藏、速冻调制水产品应在包装上标注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
6. 冷藏、速冻调制水产品应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采取适当的温度控制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7. 冷藏、速冻调制水产品应在贮存过程中,采取适当的防潮、防虫、防鼠措施,确保产品不受污染。
该标准还规定了冷藏、速冻调制水产品的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如样品的取样方法、质量指标的检验方法等。同时,该标准还规定了冷藏、速冻调制水产品的标志和包装要求,如产品标志、包装材料等。
相关标准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通则
GB 96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限用物质
GB 149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