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2979-2016
绿色食品 天然矿泉水
发布时间:2016-10-26 实施时间:2017-04-01


天然矿泉水是指从地下自然涌出的、具有一定矿物质成分和其他成分的水,具有一定的保健功能。绿色食品是指在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服务等环节中,采用环保、资源节约、生态友好的方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食品。绿色食品天然矿泉水是指符合绿色食品标准和天然矿泉水标准的产品。

该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天然矿泉水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服务等环节。标准要求绿色食品天然矿泉水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原水应当来自地下自然涌出的天然矿泉水源地,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生产过程中应当采用环保、资源节约、生态友好的方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绿色食品天然矿泉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矿物质含量和其他成分含量要求。

4. 绿色食品天然矿泉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微生物指标和化学指标要求。

5. 绿色食品天然矿泉水应当采用无菌灌装或其他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包装方式。

6. 绿色食品天然矿泉水应当在包装上标注绿色食品标志和天然矿泉水标志,并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7. 绿色食品天然矿泉水应当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受影响。

该标准还规定了绿色食品天然矿泉水的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相关标准
GB 17323-1998 饮用天然矿泉水卫生标准
GB/T 22023-2008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GB/T 22024-2008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规范
GB/T 22025-2008 绿色食品标志评价指南
GB/T 22026-2008 绿色食品标志认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