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3042-2016
国(境)外引进种苗疫情监测规范
发布时间:2016-12-23 实施时间:2017-04-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境)外引进的种苗疫情监测。

二、术语和定义
2.1 种苗:指用于繁殖、种植、育种或者其他用途的植物的有生长力的组织或者器官。
2.2 疫情:指种苗中存在的病害或虫害。
2.3 监测:指对种苗疫情进行观察、调查、检测和评估的过程。
2.4 监测点:指在国(境)外引进的种苗中设置的监测点。
2.5 监测结果:指监测点对种苗疫情的观察、调查、检测和评估结果。

三、基本要求
3.1 国(境)外引进的种苗应当进行疫情监测。
3.2 监测应当在种苗进口前、进口后、种植前、种植后等关键时期进行。
3.3 监测应当在监测点进行,监测点应当覆盖种苗的主要生产区域和主要疫情发生区域。
3.4 监测应当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进行,监测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可靠。
3.5 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处理和报告,对发现的疫情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四、监测内容
4.1 种苗的病害和虫害。
4.2 种苗的病原体和病媒介。
4.3 种苗的生长状况和品质。

五、监测方法
5.1 观察法:对种苗进行目测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记录。
5.2 采样法:对种苗进行采样,送检实验室进行检测。
5.3 鉴定法:对采样的种苗进行鉴定,确定病害或虫害的种类和数量。
5.4 统计法:对监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确定疫情的发生和分布情况。

六、监测结果的处理和报告
6.1 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处理,对发现的疫情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6.2 监测结果应当及时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监测点、监测时间、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结果等信息。
6.3 监测结果应当保存至少3年,保存期间应当保证监测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

相关标准
GB/T 16180-2018 植物检疫技术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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