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2838-2015
禽沙门氏菌病诊断技术
发布时间:2015-10-09 实施时间:2015-12-01


禽沙门氏菌病是一种由沙门氏菌引起的禽类传染病,对禽类养殖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为了及时发现和控制禽沙门氏菌病的传播,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诊断技术体系。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禽沙门氏菌病的诊断技术而制定的。

1.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如下:
1.1 禽沙门氏菌病:由沙门氏菌引起的禽类传染病。
1.2 样品:指用于禽沙门氏菌病检测的样本,包括血液、粪便、尿液、组织等。
1.3 采样:指从禽类体内或环境中采集样品的过程。
1.4 处理:指对采集的样品进行处理,以便于后续实验室检测。
1.5 实验室检测:指对处理后的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以确定是否存在禽沙门氏菌病。

2. 样品采集
2.1 采样时间:应在禽类发病期或病死后尽快采集样品。
2.2 采样方法:应根据不同样品的特点选择合适的采样方法,避免污染和损伤样品。
2.3 采样量:应根据不同样品的特点和实验室检测的要求确定采样量。

3. 样品处理
3.1 样品保存:应根据不同样品的特点选择合适的保存方法,避免样品变质和污染。
3.2 样品处理:应根据实验室检测的要求对样品进行处理,如离心、过滤、稀释等。

4. 实验室检测
4.1 常规检测:应采用标准的细菌学方法进行检测,如培养、染色、生化试验等。
4.2 分子生物学检测:应采用PCR、ELISA等分子生物学方法进行检测,以提高检测的灵敏度和特异性。
4.3 检测结果:应根据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确定是否存在禽沙门氏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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