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325-2015
绿色食品 芽苗类蔬菜
发布时间:2015-05-21 实施时间:2015-08-01


绿色食品是指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和消费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保证食品安全和营养价值的食品。芽苗类蔬菜是指在种子萌发后,幼苗生长至一定程度,但未成熟的蔬菜。芽苗类蔬菜因其营养丰富、口感鲜美、易于消化吸收而备受青睐。本标准旨在规范绿色食品芽苗类蔬菜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1.质量标准
1.1 外观要求
芽苗类蔬菜应具有良好的色泽、形态和新鲜感,无病虫害、霉变、腐烂等现象。
1.2 内在品质要求
芽苗类蔬菜应具有良好的口感、香味和营养价值,无异味、苦味、酸味等不良味道。
1.3 农药残留限量
芽苗类蔬菜中农药残留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2.安全要求
2.1 生产环境要求
芽苗类蔬菜的生产环境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无重金属、农药等污染物质。
2.2 生产工艺要求
芽苗类蔬菜的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无添加任何有害物质。
2.3 检测要求
芽苗类蔬菜应定期进行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检测,确保产品安全。

3.生产要求
3.1 种子选择
芽苗类蔬菜的种子应选用无污染、无病虫害的优质种子。
3.2 生产管理
芽苗类蔬菜的生产应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要求进行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3.3 加工要求
芽苗类蔬菜的加工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无添加任何有害物质。

4.检验方法
4.1 外观检验
对芽苗类蔬菜的色泽、形态、新鲜度等进行检验。
4.2 内在品质检验
对芽苗类蔬菜的口感、香味、营养价值等进行检验。
4.3 农药残留检验
对芽苗类蔬菜中农药残留量进行检验。

5.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5.1 标志
芽苗类蔬菜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5.2 包装
芽苗类蔬菜应采用无污染、无异味、无毒性的包装材料。
5.3 运输
芽苗类蔬菜应在运输过程中避免受到挤压、碰撞等影响,确保产品质量。
5.4 贮存
芽苗类蔬菜应在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中储存,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潮湿。

相关标准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种农药残留限量
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重金属限量
GB/T 28050-2011 绿色食品认证规范
GB/T 19596-2004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