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843-2015
绿色食品 畜禽肉制品
发布时间:2015-05-21 实施时间:2015-08-01
绿色食品是指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和消费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同时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食品。畜禽肉制品是指以畜禽肉为原料,经过加工制成的食品。该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畜禽肉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检验。
该标准要求绿色食品畜禽肉制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原料应选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标准的畜禽肉,不得使用生长激素、抗生素等禁用物质。
2. 生产加工过程中应采用环保型设备和工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 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和超标物质。
4. 产品应具有明显的绿色食品标志,标志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 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有害物质。
6. 运输和贮存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该标准还规定了绿色食品畜禽肉制品的检验方法,包括外观检查、气味检查、口感检查、化学成分检查、微生物检查等。
相关标准
GB/T 17203-2017 畜禽肉及其制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GB/T 17204-2017 畜禽肉及其制品中胆固醇的测定
GB/T 17205-2017 畜禽肉及其制品中氨基酸的测定
GB/T 17206-2017 畜禽肉及其制品中维生素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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