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2711-2015
草原监测站建设标准
发布时间:2015-02-09 实施时间:2015-05-01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草原监测站的建设和改建。
二、术语和定义
2.1 草原监测站:指用于草原生态环境监测的固定场所。
2.2 监测设备:指用于草原生态环境监测的仪器、设备和软件。
2.3 环境保护:指对草原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和修复的措施。
三、选址要求
3.1 草原监测站应选在草原生态环境变化明显的区域,如草原退化、草原火灾等。
3.2 草原监测站应选在交通便利、通讯设施完备的地区。
3.3 草原监测站应避免选在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如城市、工业区等。
四、建筑设计要求
4.1 草原监测站建筑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标准和草原生态环境监测要求。
4.2 草原监测站建筑应具有良好的隔热、防水、防火、防雷等性能。
4.3 草原监测站建筑应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排水等设施。
五、设备配置要求
5.1 草原监测站应配置符合国家标准和草原生态环境监测要求的监测设备。
5.2 草原监测站应配置完备的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和存储设备。
5.3 草原监测站应配置应急备用电源和防雷设备。
六、环境保护要求
6.1 草原监测站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草原生态环境监测要求。
6.2 草原监测站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和生态破坏。
6.3 草原监测站应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相关标准
GB/T 3097-2012 建筑物用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T 50378-2019 建筑物环境噪声测量规范
GB/T 50379-2019 建筑物振动测量规范
GB/T 50380-2019 建筑物电磁辐射测量规范
GB/T 50381-2019 建筑物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