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2418-2013
四纹豆象检疫检测与鉴定方法
发布时间:2013-09-10 实施时间:2014-01-01


四纹豆象是一种危害严重的农业害虫,其幼虫以豆类作物为食,严重危害农业生产。为了防止四纹豆象的传播和危害,需要对其进行检疫检测和鉴定。本标准旨在规范四纹豆象检疫检测与鉴定方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四纹豆象的检疫检测与鉴定。

2.样品采集
2.1 样品采集时间
样品采集时间应在四纹豆象发生高峰期,一般为每年的6月至8月。
2.2 样品采集方法
样品采集应选择豆类作物,如豆角、豌豆、蚕豆等,采集成熟的豆荚,每个豆荚应采集3-5个豆子,共采集100个豆子左右作为一组样品。
2.3 样品保存
样品采集后应立即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如不能立即送检,应将样品放入密闭袋中,存放于4℃以下的冰箱中,不得超过24小时。

3.检测方法
3.1 样品处理
将采集的样品放入密闭袋中,加入适量的醋酸乙酯,摇匀后静置10分钟,将上清液取出,放入离心管中,离心5分钟,取上清液作为检测样品。
3.2 PCR检测
采用PCR方法进行四纹豆象的检测,PCR反应体系和条件参照相关文献。
3.3 结果判定
PCR检测结果为阳性时,应进行鉴定。

4.鉴定方法
4.1 形态鉴定
将阳性样品取出,放入显微镜下观察,四纹豆象幼虫体长约为3mm,体色为白色,体表有黑色斑点,头部较小,呈棕色,有黑色斑点,尾部有一对黑色的尾角。
4.2 分子鉴定
采用PCR-RFLP方法进行四纹豆象的分子鉴定,PCR反应体系和条件参照相关文献。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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