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948-2010
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通则
发布时间:2010-09-21 实施时间:2010-12-01


兽医实验室是进行动物疾病诊断、研究和防控的重要场所,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生物安全风险。为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要求:

1. 实验室建设
兽医实验室应建设在独立的场所,与其他场所隔离,具备防火、防水、防盗等基本设施。实验室内应设置洗手间、淋浴间、更衣室等设施,以保障实验人员的个人卫生和安全。实验室内应设置生物安全柜、通风系统等设施,以保障实验操作的安全。

2. 设备设施
兽医实验室应配备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设备和设施,如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器、自动化分析仪等。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人员管理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实验室应制定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进出管理、实验操作规范、个人卫生等方面。实验室应定期进行人员健康检查,确保实验人员的身体健康。

4. 实验操作
实验操作应按照规范操作程序进行,遵守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实验操作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避免生物材料的泼溅和飞溅。实验操作后,应及时清洗和消毒实验器具和工作台面。

5. 废弃物处理
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生物危险废弃物应专门收集、储存和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相关标准
GB/T 19489-2008 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
GB/T 19490-2008 动物实验室建设规范
GB/T 19491-2008 动物实验室设备设施要求
GB/T 19492-2008 动物实验室管理规范
GB/T 19493-2008 动物实验室实验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