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667.5-2008
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第5部分:环境影响
发布时间:2008-08-28 实施时间:2008-10-01
农药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种物质,但同时也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农药的使用必须受到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第5部分:环境影响标准(NY/T 1667.5-2008)就是为了规范农药登记管理中环境影响的术语和定义,以便更好地管理和控制农药的使用。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环境影响评价:指对农药使用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的过程。环境影响评价应该包括对土壤、水体、空气、生物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 环境风险评估:指对农药使用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的过程。环境风险评估应该包括对土壤、水体、空气、生物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 环境监测:指对农药使用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监测的过程。环境监测应该包括对土壤、水体、空气、生物等方面的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规范农药登记管理中环境影响的评价和监测,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GB/T 15621-2008 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NY/T 1667.1-2008 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第1部分:一般规定
NY/T 1667.2-2008 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第2部分:农药化学
NY/T 1667.3-2008 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第3部分:农药生物学
NY/T 1667.4-2008 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第4部分:农药毒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