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1629-2008
拖拉机排气烟度限值
发布时间:2008-05-16 实施时间:2008-07-01
拖拉机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机械设备,但是它们的排气烟度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为了减少拖拉机排放的污染物,保护环境,中国制定了NY 1629-2008拖拉机排气烟度限值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拖拉机排气烟度的限值,分为两个等级:一级和二级。一级排气烟度限值为4.5,二级排气烟度限值为6.0。其中,排气烟度的测量方法采用国家标准GB 3847-2005《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的方法。
为了确保拖拉机排气烟度符合标准,NY 1629-2008还规定了拖拉机排气烟度检测的方法和要求。检测应在室外进行,检测时拖拉机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动机应达到稳定工作状态。检测时应使用合适的检测设备,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NY 1629-2008标准的实施,对于减少拖拉机排放的污染物,保护环境,提高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标准的实施也促进了拖拉机制造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推动了拖拉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GB 3847-2005 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20891-2007 拖拉机技术条件
GB 20892-2007 拖拉机安全技术条件
GB 20893-2007 拖拉机驾驶室噪声限值
GB 20894-2007 拖拉机操作员视野